(吉隆坡18日讯)雪州行动党妇女组发起“保护儿童安全意识”醒觉运动,疾呼家长和监护人提高对孩童安全的意识和责任。
雪州行动党妇女组主席杨巧双指出,为了提高父母亲保护孩子的安全意识,雪州行动党妇女组打印了3000张“警示贴纸”派送给民众,并鼓励民众将贴纸粘贴在车镜,或家里显眼的地方,时刻提醒注意子女的安全。
她表示,父母疏忽照顾导致孩子出意外,甚至失去宝贵生命的新闻经常发生,但民众似乎没有从中吸取教训,政府也没有严厉援引儿童保护法令,向父母采取法律行动。
她说,有些父母习惯性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或车内,然后外出处理事务,纵使外出的时间只是短短数十分钟,却足以让孩子陷入危机之中。
她今日连同雪州行动党妇女组一众委员,在行动党总部召开“保护儿童安全意识”醒觉运动记者会上,向媒体如此表示。出席者包括署理主席李继香、副主席沙嘉仪古、副主席张菲倩、组织秘书杨美盈、委员赖玉兰及委员依扎。
李继香说,先会在廉价组屋和贫穷社区展开醒觉运动,除了会逐户派送“警示贴纸”,也向民众灌输关注孩子安全的重要性。“醒觉运动分别在巴刹、政府组屋、公寓、公众场所和购物中心进行,同时,也会通过社交网站和报章上,把讯息散播出去,希望引起政府的关注。”
严厉对付疏忽父母
雪州行动党妇女组副主席张菲倩表示,雪州行动党妇女组要求有关政府部门发挥各自本领,通过法律或任何措施,来保护孩童们的安全。
“我们要求内政部针对父母疏忽照顾孩童,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同时,也希望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增加对儿童保护的措施和福利。”
她说,为了阻止父母把孩子独自留在车内,雪州行动党妇女组也促请陆路交通局,将“勿把孩子留在车内”的安全意识,纳入考取驾驶执照的教育课程内。
沙嘉仪古说,内政部应该严厉援引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两项条文,对疏忽照顾孩童的父母,采取严厉的法律行动。
她指出,有关条文包括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31条文,任何照顾孩童者,虐待、疏忽、遗弃孩童,导致有关孩童肢体或情绪受伤,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以及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33条文,任何身为孩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若没有合理监护及照顾有关孩童,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