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表示,吉隆坡一带的废车问题日益严重,不负责任的车主把陈旧无用的汽车随意停放在住宅区及商店角落,不但阻碍交通,亦有损隆市的市容,希望市政局能够尽快设立一个专处理废车问题的热线或是电邮,让居民可作出投诉。
林立迎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他接获甲洞武吉马鲁里一名居民的投诉,表示一辆废车已停放在屋主的家外超过5年,该名屋主向吉隆坡市政局多次作出投诉后,有关单位依然没有任何行动。
“为此,我曾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拍下照片,把所有文件交给市政局,唯官员却不曾联络屋主,根据法律程序,市政局应在废车上贴上告示,14天内若不移开汽车,市政局有权把废车拖走。”
他指出,在甲洞武吉马鲁里一带就有好几辆废车,或许是因为旧汽车及零件已损坏,再加上买新车的费用比维修费用划算,因此不负责的车主就把旧车随意“丢弃”在路边。
屋主黎先生(71岁)表示,他曾为此事作出3次投诉,当时在一场居民对话会上,他曾向官员反映该问题,唯事后还是毫无下文,当他再次拨电投诉时,该官员向他表示,需向警方报案后,市议会才能处理废车。
废车滋生孑孓
“为此,我已到警局报案,可是始终还是没有把废车拖走,原本我想自行处理,把废车拖走,但朋友劝告我说不能自行处理,否则将犯上偷窃罪。”
他说,这辆废车停在他家外已有约5年的时间,而车辆停放的地方刚好就阻挡了消防栓,这是相当不负责任的行为。
“除此之外,废车也占了一个停车位,更成为孑孓繁殖的温床,希望当局能够尽快解决此问题。”
士拉央市议员游佳豪表示,停放在路边,没有轮胎及车镜破裂等的汽车,都是属于废车。
不可私自处理
“根据法律程序,一旦接获人民的投诉,有关单位需委派官员到现场了解情况,以确认是否属于废车,之后再发出告示,让车主移开车开,该期限最短为一天,最长为一至两个星期,若车主无法在期限内处理废车,执法单位有权利拖车,并到警局备案,最后废车将被报销,或让二手车商投标。”
游佳豪澄清,有关官员向黎屋主表示,需到警局报案,才能采取行动的程序,是错误的讯息,备案的程序应该是由地方政府处理,同时,他也提醒居民不可私自处理废车,应该向地方政府投诉,并由执法单位采取行动。
泗岩沫花园支部副主席胡克耀表示,曾有个案是车主无法缴付汽车税及保险费,故把汽车停放在隐秘的角落,之后到警局报案,以获得一笔赔偿金。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包括林立迎助理蔡秋发、泗岩沫花园支部秘书赖俊权及副秘书林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