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0日讯)没有提出工程申请的非法建筑物一律要拆!八打灵再也大学路出现非法建筑工程,既没有申请发展准证,更无视市政厅发出的14天限期拆除指示,市政厅正准备向推事庭提出申请,以拆除该非法建筑。
八打灵再也市议员洪明恩指出,市政厅于去年12月接获非法建筑的投诉后,在同月24日向有关发展商发出停工令,并指示对方必须在14天内,即今年1月18日之前自行拆除,惟至今仍无进行任何拆除。
他表示,由于发展商并没向市政厅提出任何申请,至今仍不知道该建筑物是一栋住家,还是商业用途。
他说,自发出停工令后,发展商已经停止进行任何工程,但却没有自行拆除,就任由工地废置在那,现场犹如废墟。
他今日与武吉加星州议员拉吉夫巡视该非法建筑后,向媒体如此表示。该非法建筑物坐落在马大医药中心对面,即第二车国产车展销厅毗邻。
未批先建违指南
拉吉夫指出,市政厅正准备文件向八打灵市政厅推事庭申请庭令,以让市政厅前往拆除该非法建筑物,所有费用将会向发展商索取。
他表示,市政厅也藉著此举杀一儆百,希望其他发展商或是私人业主有所警惕,任何建筑和发展计划,都必须先获得批准才能动工,而不能持著“建了再算”的念头。
他说,发展商或私人业主,必须根据市政厅的指南申请发展准证,然后再委任绘测师设计建筑蓝图,呈交给市政厅,同时,有关发展商或业主,也必须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他指出,该非法建筑并无提出任何申请,若建筑结构是不安全或是超出市政厅的指南,就会威胁到附近住宅和交通问题。
他说,根据指南,大学路的住宅能扩建至两层楼该,若要转换成商业用途,能兴建一层楼高,但必须是低人流的商业用途,如私人诊所、画廊、办公室等,总之不能造成交通拥挤和非法停车。
他表示,该非法建筑的发展商能在这段时间,根据指南提出申请,但由于违反市政厅的指南“未批先建”,因此违例者要承担最高2万5000令吉的罚款,同时,在呈交建筑蓝图时,必须缴付比原有收费的20倍费用,比如1000令吉的费用,就必须缴入2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