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9日讯)中国湖北省一名老妇人近日将女儿与前女婿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过去20年间照顾两名外孙女的“带孙费”,共计39万元人民币(约23万令吉)!
根据利川市人民法院审理资料,刘姓老妇的女儿李小静(化名)与王小黄(化名)结婚后,于2002年与2010年分别诞下2名女儿。离婚前,一家人共同居住并分担照顾孩子的责任。
两人于2019年正式离婚,协议由王男抚养2名女儿,李女不需负担赡养费。由于就学需要,小女儿曾与母亲同住一段时间,期间王男依然负责支付生活与教育开支,共计4万元(约2.3万令吉)。
刘妇去年主张,从2002年至2022年,她一直承担照料2名外孙女的责任,构成“无因管理”,因而有权向法定监护人索取照护报酬,提出39万元人民币的补偿要求。
然而,法院指出,无因管理须建立在当事人非出于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权利受损,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而刘妇与孙女间存在天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脉亲缘关系而形成的帮扶,背后有著情感寄托和责任传承,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无因管理。
法院进一步说明,若将祖辈对晚辈的日常扶养行为归于劳务交易,可能引发家庭成员间情感的割裂化、契约化、机械化,如此一来便违背公序良俗,又有悖于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最终,法院裁定刘妇的起诉理由不成立,驳回全部请求。
不过法官也强调,若未来出现事先约定了劳务补偿金,或父母明知自己有抚养义务却长期不履行,法院会视具体情况对此类“带孙费”做出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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