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5日讯)中国江苏宜兴一名摩哆骑士去年9月与朋友在行驶过程中,不幸与一条突然冲出来的流浪狗发生碰撞,造成两人摔车并受伤。事后,两人将长期喂食流浪狗的“爱心人士”给提告并要求其赔偿。经过法律程序后,法院判决该“爱心人士”需赔偿两名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总金额达6万元人民币(约3万6930令吉)。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则案例。2023年9月4日晚,徐姓男子驾驶摩哆载朋友潘姓男子,行驶在路上时,突然与一只从设备公司冲出来的流浪狗发生碰撞,造成两人摔车并受伤。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事故中冲出来的流浪狗长期由设备公司员工王姓男子喂养。根据调查结果,警方认为王男未妥善看管流浪狗,因此认定他应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2024年6月12日,徐男与潘男分别到法院向王男要求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2万元人民币(约5万471令吉)。但王男坚称自己是出于爱心投喂流浪狗,无需因此承担责任。
法官认为,王男长期固定地喂食流浪狗,这样的行为不仅使狗形成了对食物的依赖,也让它们习惯在设备公司附近徘徊,与王男形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关系”。
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王男同意赔偿徐男3.3万元人民币(2万311令吉),赔偿潘男损失2.7万元人民币(约1万6618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