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21日讯)苗栗竹南有餐饮业者接到新台币500馀元(约65令吉)外送订单,餐点遭一名男外送员取走后发现疑似“假取餐真偷窃”,导致后来真正取餐外送员无餐可取,经打听得知男子疑是惯犯,报警处理。
根据中央社的报导,竹南镇经营扁食小吃生意的江姓业者表示,周四(19日)傍晚5时许,接到外送点餐3份肉燥饭、3碗馄饨汤、1份粄条,共计新台币525元,店员制作完成后,放在外送柜台上,1名头戴外送平台安全帽的男子进入店内,看到店员刚转身,就把餐点全部取走。
江姓业者指出,男子拿走餐点相隔不到1分钟,真正领单的平台外送员要来取餐,女店员感到诧异“92号餐点已经拿走了”。由于当时只有这份外送单,不太可能搞错,怀疑是“假取餐真偷窃”。
业者表示,起初先透过外送员群组探询,想知道对方是否有困难或是初犯,都好商量;不过,其他外送员纷纷指称,这名外送员“不是很常跑”,久久会出来犯案1次,已是行窃惯犯。
业者认为外送餐点遭窃,或许损失金额不大,但其实造成顾客和其他外送员困扰,更影响店家声誉,加上得知对方是同业口中的惯犯,决定不能姑息这种利用职务之便“顺手牵羊”行为,报警处理,并将过程影像po网,提醒其他店家注意。
苗栗县警察局竹南分局第一组巡官阙冠宇表示,警方获报后将持续调阅监视器,通知当事人到案说明,厘清是误取餐点或是窃盗行为,若涉犯窃盗罪嫌,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