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8日讯)台湾台北市士林曲一名64岁廖姓男子,怀疑楼上66岁邻居许姓男子,持续性制造噪音,今年1月间,涉持板手追打许男猛殴头部11次!许男头破血流,奔跑约350公尺躲进早餐店,廖男竟追赶至早餐店再度多次攻击头部。
联合新闻网报道,士林地方法院审结,判决指出,今年1月16日上午7时许,廖男不满楼上邻居许男,持续制造噪音,影响他的生活作息,恼怒持板手,趁许男从公寓2楼住处出门上班,朝许男头部猛力殴打11次,许男惊吓拔腿狂奔,冲出公寓,许的太太见状帮忙脱困。
许男狂跑约350公尺,躲藏到丽山街一家早餐店,没想到,廖男竟追到早餐店,涉持板手再度多次攻击猛敲许男头部,导致许男头破血流,头部有5处撕裂伤、右脸挫伤肿胀,幸好及时就医保住性命。
廖男供称,有持板手打人,但没有杀人故意,要杀应该要拿菜刀,他是拿圆滑板手,怎么打也不会脑震荡,所犯罪名应是伤害罪;他从2022年过年时,觉得主卧室上面每天都有敲的声音,按电铃、找管委会但求助无门,曾吃药、搬出去,但返家后仍然有敲打声,让他无法忍受。
许男则称,双方当邻居超过30年,他家中成员很简单仅3人居住,没有制造噪音,曾请廖男到家中看跑步机,老旧公寓的声音不一定是2楼导致。
合议庭认为,双方在案发前积怨长久,廖男持板手敲打许男头部11次,次数非少,许男刚步出家门猝不及防,廖男还追赶至早餐店继续敲打,在他人阻止下,还是想持续敲打,手段显然非一时气愤,行为时具杀人故意,且知悉中途鞋子掉落需回头捡拾,可排除刑法19条情状,无精神鉴定必要,全案依杀人未遂罪判处5年6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