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2日讯)台湾海巡署第八巡防区指挥部接到民众举报,有潜水客在垦丁合界岸际海域触摸海龟,违反保育规定;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队追查当事人并依法送办。
综合报导,台湾海巡署第八巡防区指挥部是于昨日接获举报,由于海归属于保育类动物,严格禁止触摸与干扰。
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队根据民众提供的视频线索,锁定了一名男性潜水客。
经过核实,该潜水客承认在垦丁合界岸际潜水时看到一只海龟,因忍不住好奇心而伸手触摸。整个过程被同行潜水客拍下。
根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该潜水客将被移送屏东地检署处理。
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队提醒民众,进行水上活动时应遵守“三不”原则:不接触、不干扰、不喂食。违反规定者将可面临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6万至30万新台币(约8540至4.2万令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