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0日讯)台湾高雄一名17岁侯姓男高中生因饲养的守宫拒食且身上出现红点,前往某宠物医院求诊,遭兽医质疑体重过轻且病危,还称如果要照X光检查,“照了X光可能变白痴”,高中生哭著离开医院,事后发文抨击兽医“没医德”,被兽医提告求偿4万5千元新台币(约6543令吉),但法官认为侯男发文未逾越言论自由合理限度,判兽医败诉。
台媒报导,事源于去年5月25日傍晚,侯男在母亲陪同下带著守宫看诊,兽医检查后告知守宫体重为65公克,过瘦且长期营养不良,怕摸一摸、抱一抱就休克,判定守宫是重症、情况很危急。
侯男问说需要开刀吗?兽医称:“你知道开刀很容易死吗?”随后又告知守宫肚子里有蛋,要拍X光片确认情况。
侯母提问:“它是白化,眼睛比较惧光的话,照X光对它眼睛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兽医回应“照了会变白痴,你可以接受吗”、“它的大脑会受影响,你可以接受吗”。
母子俩在兽医“严厉”的口气下看完诊后,抱著守宫回家。
事后,侯男和家人认为兽医态度不佳、没医德,因此在兽医诊所的谷歌评论及面子书社团发文公审表达不满,指控该兽医言词粗暴。
兽医看到贴文后,回文呛声“高中生说的话你照单全收?”,甚至认为名誉受损,对侯男和他母亲提告求偿4万5千元新台币。
高雄地院审理时,侯男指出,兽医诊断守宫仅用1分多钟,只用秤重及手电筒查看,在没有经过X光或超音波详细检查下,即判定情况危急,实在无法令人信服,加上他认为对方态度很差,因此以个人看诊经发表评论,由观看者各自判断是非对错,兽医后续处理态度及回应网民的轻浮态度,才是造成自己名誉受影响的根本原因。
侯男及其父表示,他们的目的是提醒饲主应慎选兽医,希望公众能正确理解医疗过程中的权益及义务,强调宠物的健康与福祉应该是医疗过程中的首要考量。
法官审理时,也确认侯男的发文并非恶意攻击,且符合言论自由保障,因此判决驳回医院的告诉,本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