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新加坡17日讯)新加坡政府昨日宣布,将在12月1日正式落实新版三方弹性工作安排(FWA)指南,未来员工可要求远程工作或将工作日改为4天。
这项新指南于周一(15日)由新加坡政府、全国职工总会(NTUC)和新加坡全国雇主协会所组成的工作组发起,并获得政府接纳指南提出的所有建议。
这项弹性工作安排指南也将于今年12月1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员工及通过试用期的员工。
三方工作组表示,这些指南将管理弹性工作安排申请的程序,而非其结果,并且强调了商业可行性的必要性。指南将使员工更容易提出弹性工作安排的请求,同时也确保雇主拥有最终决定权。
新工作指南对有意前往新加坡打工的大马人来说,无疑是一项好消息。因为弹性工作模式与时间,可以极大地缓解大马人到新加坡工作的通勤压力。
新加坡人力部长颜晓芳表示,新推出的弹性工作安排指南,将有助于解决新加坡劳动力市场趋紧和劳动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可让企业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
同时,颜晓芳指出,弹性工作安排可让新加坡拥有更强大的劳动力,并让希望工作的人可以继续工作。
“根据我们的估计,在2030年新加坡每4人便有1人年龄超过65岁,而根据2023年的记录,65岁以上的就业率达30.6%。”
她表示,提供弹性工作安排的工作申请数量,将比那些没有提供弹性工作安排的公司高出2到3倍。
颜晓芳进一步指出,虽然弹性工作安排是强制性的,但关键在于提供工作场所所需的支持,以确保弹性工作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目前立法可能不是最适合的解决方案。
弹性工作量 弹性工作地点 弹性工作时间
弹性工作安排包括弹性工作地点,员工可要求在办公室以外的任何地点工作;弹性时间,总工作时间和工作量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员工选择不同的工作时间;;弹性工作量,员工可选择不同工作量并获取相应的薪水,兼职工作和分摊工作也适用。
三方工作组表示,员工需要考虑其请求对其工作量、工作效率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与此同时,雇主需要尽力满足这些要求,同时保持生产力,如通过审查工作程序或重新分配工作。
雇主需要设立正式的弹性工作安排申请流程,例如要求员工透过电子邮件向主管提交申请。雇主必须在2个月内对申请做出书面决定,并在拒绝申请时提供解释理由。
弹性工作安排指南允许雇主在批准申请时考虑与工作相关的因素。若无法实现最初的要求,我们鼓励雇主寻找其他替代方案。
三方工作组补充,对于非正式的弹性工作安排申请,如口头提出的申请如果有效,应继续使用。他们指出,正式申请可能会增加行政负担,尤其是对于临时申请而言。
他们表示:“新版弹性工作安排有助于长期安排,同时让公司有时间调整以保持商业持续性。”
虽然这项新版弹性工作安排指南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三方工作组表示,这是为了避免工作场所的冲突和诉讼,并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开放沟通的基础上。各方应试图在内部解决分歧,并在必要时与公会协商。
如果雇主未能认真考虑员工的请求,被拒绝的员工可以寻求工会或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TAFEP)的协助。TAFEP将联系雇主,并引导和敦促他们遵守指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