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宣布,政府同意今年1月1日起豁免资本利得税,以及免除对单位信托的外国来源收入征税。
他说,资本利得税的豁免期限直至2028年12月31日,至于单位信托的外国来源收入免征税有效期直至2026年12月31日。
他强调,随著资本利得税在2024年财政预算案推出后,政府将继续在我国进行亲民的资本市场投资。
阿米尔韩沙是在今日出席马来西亚交易所成为多元资产交易所的推介礼时,作出上述宣布。
资本利得税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售卖非上市股票的公司收益,至于上市股票和个人的抛售,不受资本利得税的约束。
他补充,“随著我们就此事进行多方面接触后,我们发现,单位信托是一个意想不到被资本利得税影响的领域,因为超过90%的单位信托持有人都是个人。”
另外,阿米尔强调,尽管外围波动带来下行风险,但政府对今年度大马经济增长预测维持4至5%。
“这是政府努力加强内需,并促使更多资金投入我国的结果。”
他也形容,昌明政府所推动的改革正取得初见的成效。
“昌明经济框架具备清晰的路线图,推动大马迈向更高的经济价值链,并为全球投资者注入信心。
“在未来的几个月和几年里,政府将贯彻这些政策执行细节,并确保昌明经济的愿景能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