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消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CCOB)表示,除了会在今年末季向国会提呈消费者信贷法案(CCA)以外,同时也会提呈修改车贷法案(HPA),调整车贷利息计算方式。
消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证券监督委员会(SC)、国家银行今天通过一项联合文告宣布,消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特工队将通过第2份公众谘询问卷,征询民众对消费者信贷法令的反馈。
消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去年8月4日已发出第1份公众谘询问卷,第2份问卷涵盖针对所有非银行信贷服务供应商,关于授权、治理和作业方式所设下的要求,尤其是提供“先买后服”(BNPL)、租赁和收债服务的业者。
国行助理总裁兼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特工队队长阿布哈山表示,信贷与信贷服务业者受到监管非常重要,以确保这些业者符合专业和作业标准。
“我们会持续与目前不受监管的领域和消费者交流,以制定可行的监管条例。我们的目标是加强消费者保障,同时推动消费者信贷领域的发展。”
虽然根据消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原定计划,非银行车贷是在第2阶段(2025年至2029年)才会纳入委员会监管,但为了广大信贷消费者福利著想,与地方政府发展部(KPKT)合作修改现有车贷法令,调整车贷利息计算方式。
原有的车贷是将利息支付提前到贷款期初期,这也意味著借贷人大部份还贷将用于支付利息,而非本金馀额,导致希望提前还清车贷的借款人需要偿还更高的本金。
此外,统一利率计算法也会对借贷人造成不公平的现象,这是因为借贷人在贷款期限内将根据原始本金收取利息,而非会随著还贷而减少的未偿还金额收取利息,导致借贷人须支付更多利息。
因此,消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决定修改车贷法案,将车贷利息计算方式改为馀额递减法(reducing balance method),将根据借贷人的每月贷款未付馀额来征收利息,这意味著信贷消费者的车贷利息将会随著还贷而减少,同时消费者若依据馀额递减法早日还清车贷,须偿还金额将低于现有车贷利息计算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信贷消费者往后也能在馀额递减法的基础下,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计算方式。
此外,消费者信贷监督委员会也建议,车贷利率顶限精简成实际利率(EIR)每年不得超过17%,而车贷供应商也被要求以实际利率披露其贷款的利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