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成功机构(BJCorp,3395,主板工业股)透露,管理层打算进行一项涉及国家银行金融服务执照的潜在收购,因此,大股东丹斯理陈志远需要降低持股,以符合持有金融服务执照的条件。
根据国家银行金融服务法令,个人投资者不可持有有执照机构的10%股权。为了让成功机构符合收购这家持有执照机构的51%股权,作为大股东陈志远将必须减持公司持股成功机构。
管理层指出,陈志远必须将他在成功机构的持股降低至19.6%以下,他在有关机构的有效持股,才可符合规定。他将在明年1月之前完成售股。
另外,高产尼品控股今日宣布,在22日买入成功机构的2亿8000万股或5.015%股权,成为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