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丹斯里李金友周二指,SC建商(SCBUILD,0109,创业板)否决2名股东,要求委任他及另外7名人士为董事的要求,已抵触公司法令。
他在新闻稿中指,持有SC建商2308万9000股的Valuevest Ventures公司,及持有2700万股的拿督陈秋光在12月17日致函公司董事局,提名8名候选人为董事,并要求将有关议案列入12月31日举行的常年股东大会上,让股东票决。但现任10名董事否决这项要求。
李金友指,SC建商的公司章程赋权常年股东大会遴选董事;公司章程127条文清楚阐明,公司任何一名股东均有权在常年股东大会上,提名一名人士竞选董事。这项提名也在股东大会前11天,呈交至SC建筑的公司注册办事处,符合规定。
8名被提名候选人包括除了李金友,还有陈秋光本身,以及拿督费沙卡马鲁丁、周鸿基、谢明喜、张丽雯,纪惠子及拿督李万忠(人名皆译音)。
不过,现任董事于12月21日,通过电邮致函8名候选人,质问他们与提名人的"关系",要求如何形容与提名人的关系、说明是否认识其他候选人,以及为何被提名,和他们如何“独立”判断并以 公司 的最佳利益行事。此外,也要求2名提名人"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持有公司的股份。
李金友认为,上述提问仅适合用在被提名为“独立董事“的人士,不适用于这8名被提名为董事的人士。
过后,现任董事于 22 日发布公告,“拒绝”8 名候选人的提名。
2名提名人认为,这项决定已经违反公司章程第 127 条以及 2016 年公司法第 340(1)(d) 条。李金友提醒,违反公司法令可能招致刑事责任,若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高每人2万令吉。
李金友也是绿野集团(CHHB,5738,主板产业股)的执行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