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针对非法营运数码资产交易平台--币安(Binance)采取法律制裁行动。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所有的数码资产交易营运商必须获得证监会注册为经认可市场营运商(RMO)。
证监会公开谴责币安在去年7月被纳入投资者警惕名单后,仍继续在大马非法运作。因此,证监会向币安控股有限公司,其首席执行员赵长鹏,以及3家币安旗下公司,即币安数码有限公司、币安UAB,以及币安亚洲服务私人有限公司发布公开谴责声明。
这4家币安公司已被证监会下令,在以7月26日为准的14天内,在大马关闭币安网站(www.binance.com)及手机应用程式,同时即刻停止所有媒体和行销活动,包括印刷、传播,或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向大马投资者传送任何广告和行销传单。币安也必须立即禁止大马投资者使用币安的Telegram群组。
证监会特意点名身为首席执行员赵长鹏,必须确保公司完成上述指令。
投资者受促停止在非法数码资产营运平台进行投资和交易。证监会强烈建议,那些目前持有币安户口的投资者立刻停止在其平台上进行交易,并立即撤回投资。
公众受促在发现任何可疑网站,或接获任何来历不明的电话或提供投资建议和机会的邮件,尤其是那些自称可以提供低风险高回酬资讯,向证监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