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大马交易所决定修改上市公司的公众持股比率规定,市值10亿令吉或以上的企业,可通过申请将公众持股比例减少至20%或以下,视市值规模而定。
根据修改后的公众持股要求,任何市值在10亿令吉至30亿令吉之间的上市公司,可向大马交易所申请,将公众持股比例限制降低到20%;而市值在30亿令吉或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把公众持股比例限制进一步减少到15%,目前的公众持股最低的水平一律为25%。
大马交易所指出,任何申请必须合情合理且具备恰当理由,包括申请的股项是否有充足的流动性,相关上市公司是否有良好企业治理及合规记录等。
相关上市企业也需要向大马交易所说明,该公司降低公众持股比率是合理且必要的。
无论如何,大马交易所强烈建议,即使是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获得通过的企业,也继续保持至少25%的公众持股比例,以鼓励更多投资者加入,并且营造流动性更强的市场。
公众持股比率规定的修改,将从3月1日起生效。
大马交易所早在去年7月便针对放宽公众持股谘询公众意见,经过7个月的商议和评估之后才正式修改条例。
自去年7月交易所咨询公众关于上述修改后,市场对交易所拉低上市门槛的包括正面看法,有者认为此举可以让更多公司保住上市地位,同时保障小股东的利益;这项调整也可能是为了吸引更多大型公司或海外公司到我国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