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继上周指出政府有可能降低商品与服务税(GST,简称消费税)税率后,MIDF投行周一发布报告补充说明,指大马征收消费税税金的效率甚高,若与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比较,仅次于纽西兰,所以有下调消费税税率的空间。
上周四(9日),MIDF投行发布分析报告,指随著油价回升至每桶50美元水平,高于政府在年初修订预算案时假定的全年每桶30至35美元平均价位,政府有可能会利用余裕,把消费税税率降低,以刺激目前低迷的私人消费行情,提振经济。
不过,许多经济学家并不认同,并指出,政府调降消费税税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降消费税有前例
MIDF投行经济学家周一补充说明,历史上,其它国家也有降低消费税税率的案例,因此并不算是罕见的政策决定。
经济学家指出,英国、爱尔兰和法国都曾下调消费税税率,并且也确实有效刺激经济的案例,所以大马可参考这样的做法。
英国是在1976年把税率从10%,下调至8%,另外也在2008年从17.5%,下调至15%,为期13个月;爱尔兰则从1985年至1991年,逐步把税率从35%,下调14个百分点,至21%,并且在2001年把税率从23%,下调至21%;法国则是在2000年从20.6%,下调至19.6%。
以英国为例,经济学家表示,该国在2008年下调消费税税率长达13个月时,确实成功把零售销售推高1%,并把整体消费推高0.4%。
一旦消费税税率下调,商家在初期确实也同步调降物价,后期才逐渐调回原价,但已成功提振消费。
另一方面,为了弥补消费税的财政缺口,英国政府在同期也把啤酒税上调8%。
大马方面,MIDF投行认为,确实有条件可考虑下调消费税。从去年4月至12月,关税局宣称获得270亿令吉的消费税净税收,意味大马的消费税收税率(TRR)高达0.76。
分析员以此和OECD国家比较,发现大马收取消费税的效率甚高,排名三甲以内,仅次于纽西兰。
这也意味著,相比很多收取消费税的效率偏低的国家,大马确实有空间,可考虑效仿其它案例,降低消费税的税率。
无论如何,经济学家表示,政府在做决定之前,确实必须进一步研究此举对人们收入和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同时也可和其它选项做比较,例如降低个人所得税、公司税等,以研究何者更为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