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斯康联合(SCN,0135,创业板)今日遭到大马交易所公开谴责,同时公司3名现任董事局成员及2名前任董事局成员,因违反大马交易所的创业板上市条例,被交易所开罚共35万令吉。
该5名被罚款的在职董事及前董事,分别为独立非执行主席密加尔伊斯迈(被罚款2万令
吉)、前首席执行员兼执行董事拿督诺比博士(被罚款15万令吉)、执行董事马修伟(译音)(被罚款15万令吉)、独立非执行董事拿督尼伊斯迈(被罚款2万令吉)以及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拿督纳斯里(被罚款1万令吉)。
大马交易指出,斯康联合抵触了GN3守则的8.04(2)、9.03(1)、2.23(1)条文。
该公司是在去年2月27日宣布截至前年12月31日的第4季业绩时触犯8.04(2)条文,而9.03(1)则是该公司在公布业绩后接获大马交易所列为GN3公司时,没有第一时间对外公开。
最后2.23(1)条例则是斯康联合否决大马交易所通知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外宣布GN3身份,反而起诉大马交易所有关举措。
大马交易所此前表示,斯康联合抵触了GN3守则的2.1(b)及(c)条文。其中2.1(b)是指上市之后,全年亏损相当或超出公司在该财政年结束时的股东基金。以及股东基金相等于缴足资本的50%或更低。
2.1(c)条文则是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面对亏损,这亏损超出公司的股东基金;第2年的亏损,相等或超出第一年亏损的50%;在财政年结束时,公司的股东基金相等于缴足资本的50%或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