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大马交易所(BURSA,1818,主板金融股)重新检讨及修改创业板上市条例,以提供中小企业更好的融资平台,并增加资本市场的公司数量,所有新条例即日起生效。
大马交易所首席监官员斯娃拉妮表示,此次修改创业板上市条例,主要是为了提高申请上市创业板程序的透明度,和提高创业板的吸引力及竞争力。
斯娃拉妮是在创业板上市条例修改简报会上,向记者说明大马交易所修改的条例和目的。
大马交易所今次将透过3个方案提高创业板上市程序透明度,其中包括剔除不符合上市标准的申请公司、提供首次公开募股(IPO)前咨询项目,和要求欲上市公司提交独立市场调查报告。
与此同时,斯娃拉妮指出,创业板上市条例阐明,假如一家公司长期亏钱或净利偏低,是不具备上市资格的,除非保荐人可以向大马交易所证明:相关公司是一家拥有创新理念的科技或研发公司;相关公司有能力改善财务表现;或者相关公司拥有翻身的成长策略。
IPO免费谘询服务
另外,她也表示,大马交易所将免费提供谘询服务给打算申请首次公开售股(IPO)的公司,申请者可交付相关公司文件予该公司以作参考及共同讨论。该公司于去年开始实行该项目,年初至今已吸引17家公司前来询问。
而要求申请者提交独立市场调查报告,主要是为了让业者更了解自身领域的展望和其地位,同时,也能让投资者更谨慎地做出选择。
另一方面,大马交易所也缩短了创业板大股东禁售股票期限,从原有的3年减至6个月,条件是有关公司须符合主板公司的上市条例。
除此之外,交易所也把保荐人条规放宽,其中包括允许公司无需得到交易所批准,直接替换保荐人、取消大众文告需保荐人审批的程序,并仅需检阅公司文告。另外,如创业板公司达到主板上市条件,将能在上市后的首财政年结束,取消保荐人要求。
融资顾问可当上市公司独立顾问
斯娃拉妮补充,在新条例下,交易所允许企业融资顾问担任申请上市公司的独立顾问,以进一步提高独立顾问的数量,同时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平台。
目前,创业板共有来自各个领域的107家上市公司,科技公司便占了56%,贸服公司和工业产品各占21%和18%。
消费品公司和金融公司只占4%和1%。此外,其中30%的创业板公司已经转板或符合转板的条件。
自创业板市场2009年8月至今,上市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售股活动(IPO)筹获的资金是5亿2228万令吉,上市后通过供股筹获的资金则是18亿5000万令吉。
值得一提的是,跻身“2015年福布斯亚洲10亿美元以下最佳企业”排行榜的11家本地公司当中,便有5家公司是从创业板市场转板,即益纳利美昌(INARI,0166,主板科技股)、ELSOFT研究(ELSOFT,0090,创业板)、MYEG服务(MYEG,0138,主板贸服股)、吉运速递(GDEX,0078,主板贸服股)和伟特科技(VITROX,0097,主板科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