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百盛控股(PARKSON,5657,主板贸服股)宣布,其在香港交易所挂牌的子公司──百盛商业集团旗下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3月25日,作出一项不利该公司的裁决,导致该公司必须赔偿共1亿2668万人民币(约7570万令吉)。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针对百盛商业发展与北京朝阳区美罗购物中心第1楼至第4楼的租赁纠纷,作出裁决。双方在2006年签定20年租约,但该业主在2012年开始单方面要百盛商业发展缩减租赁面积,双方发生纠纷。
裁决指示百盛商业发展必须赔偿纠纷期间的8992万人民币的租金差价(即百盛商业发展及业主认为应付租金的差价),以及百盛商业发展随后继续占用的3676万租金。
有鉴于此,百盛商业集团发出盈利警告,称其今年首季(截至3月31日止)盈利料将按年大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