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意向协议书也将定义何谓“符合资格的东盟银行(QABs)”,确认可在双方管辖范围内营运的大马及印尼银行。同时,协议书也制定,这些银行一旦获得授权,为符合资格的东盟银行后,允许进入的市场和运营便利等。
有利经济增长
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博士表示,对于大马及印尼而言,更好的金融整合,可带动双边贸易,及跨境投资活动,有利于经济增长。
此项意向协议书将是日后东盟金融一体化框架的指引。
此项协议书分别是由大马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博士、 印尼央行总裁阿古斯(Agus D.W Martowardojo)及Otoritas Jasa Keuangan委员董事会主席姆里阿曼(Muliaman D.Hadad)代表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