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就新山前侨领黄羲初在二战日治时期扮演过的角色,曾引发一场是非争论。
争执双方的立场可在字缝中看出端倪,但可能是谨慎起见,他们的论述有点语焉不详,对黄羲初是否当过日军的“汉奸”,并没有明确的交待。本人想就“汉奸”这个议题,说出一点心里话。
大马独立都60多年了,然而很令人震撼的却是我们华社中间,还是有不少人以浓厚的侨民思维看“汉奸”这个问题。侨民思维指的就是这类人依旧抱有非常浓厚的传统“忠君”思想,在潜意识中仍然秉承中华传统的儒家气节文化。他们大部分都通晓“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的遗教,也读过文天祥的正气歌,对临死不降异族蒙古人的文天祥,以及明末死守扬州抗清、城破就义的史可法推崇至极。反之,对明末降清的明朝大臣洪承畴、吴三桂,辱骂不已自不在话下。
环看中国封建历史,“忠臣”和“汉奸”自古不断。在以儒家汉文化为王朝核心价值观的背景下,皇帝要的就是为其忠心耿耿的大儒,把能临死不屈者视为忠节之士,备受推崇。独崇儒术、罢黜百家的汉武帝,对李陵兵败而不自杀却投降了匈奴愤怒不已,结果把怨恨转移到为李陵说了句公道话的司马迁,处于宫刑。具有武士道精神又渗透了儒家忠君思想的近代日本军人,视切腹自杀为向天皇表达忠心而不投降,发挥到淋漓尽致!
中国帝制时代,皇帝和臣民之间基本并没有双向的“忠君”和“护民”关系。皇帝觉得要臣民对皇朝忠心耿耿是臣民的义务,乃天经地义之事,而皇上只管祈天赋予风调雨顺,碰上灾荒,能找个清官赈灾就不错了,天子基本没有对子民的义务。
思想中仍然含有儒家“忠君”意识的某些大马华人,对日军在占领马来亚期间对华人的残酷暴行,恨之入骨。自然,对与日军合作过的侨领,不表同情、甚至愤恨。试想在当时日治期间,侨领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像陈嘉庚那样,隐姓埋名,低调藏到印尼一小岛,不为世人所知,躲过日军一劫。另一条路就是接受日军的招抚,与日军合作。相信新加坡的林文庆和新山的黄羲初为了自保,毫无选择的逼著自己跟日军合作,换得全家大小平安。
按儒家价值观制定
就这样,“忠臣”和“汉奸”便形成一个鲜明对比,而且它的定义还是按中国传统儒家价值观制定的。“汉奸”无论具备何种理由、作何种解释,我们华社的传统人士是不会接受的,因为它只有一个坚不可摧的标准。我认为最关键的还是看侨领在日军的枪口下是否为虎作伥,涂害生灵,或者在能救人的情况下,救出一些人。我倒想趁这个议论机会跟大伙反思一下,顺便提一个历史人物─—文革时期的周恩来。
文革大革命(1966-1976),是毛泽东对党内以刘少奇为首的所谓“走资派”作出的攻击和重新夺权运动。据非官方史料报道,事端起源于1962年初的七千人大会,与会除了中央最高领导、中央各部门代表、还有各省市地县的负责人等。会议主要讨论1958年到1961年因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出现的大饥荒各种问题。
毛泽东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但中共副主席兼国家主席刘少奇却将三年来的大饥荒归纳为“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说的是实话,但不符合中央最高基调。会后毛泽东因大饥荒威信大跌,退居二线,但仍然保留中共党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二职,而中央日常事务改由刘少奇、邓小平等人主持,农民自耕地也有所增加,饥荒得到一定缓解。周恩来继续担任国务院总理,权力应在刘少奇之下。
七千人大会周恩来也为毛辩解说,大跃进的缺点和错误,是违反总路线的方针,违反了毛泽东合乎实际的远见才发生的。周恩来的拥毛立场注定了他在文革中的不倒翁,他甚至为了自保而接受了之后对审判刘少奇的小组负责人,刘后来被关押在河南一农村,1969年病逝。
不倒翁的周恩来文革期间曾经救过不少人,但对毛的政敌如刘少奇和林彪,他是不会把命贴上去的。就因为他救过很多人,以及做人彬彬有礼,不为私利,给人印象极佳,赢得了好名声。
新山前侨领黄羲初曾为日本占领军做事,不应简单的看成“汉奸”,而是看他实际上做过什么。黄羲初的后辈子孙更不能要他们承担祖辈做过的事。文化大革命时对儿孙实施的“出身罪”,是中国的封建遗毒,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