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美国研究者知道,有所谓的美国特例性(Exceptionalism)这一概念;其义指,美国在不少方面,均与其他发达国有不同之处,如缺乏社会主义传统,贫穷率偏高,没有封建主义遗风、宗教右翼势力颇强等,政治体制颇具特色等。
一般人均以为,美国最积极促进民主化的大国;只是,美式民主,对人民主权的实践,又持著颇谨慎的态度与制度设计,以至于普罗大众的意志,常受到巧妙的限制。如知名的政治学者福山(Fukuyama)便指出,美式政治体制有3大特点,一为,与其他自由民主国相比,美国的司法与立法的影响力过大,进而削弱了行政机关的权力。之所以如此,当然与美国的小政府传统有关;二为,利益集团(Interest Group)与游说集团影响力日趋升高,以至于民意常被特殊利益所骑劫;三为,在联邦层次日益显现意识形态两极化现象,以至于常出现政策僵局,甚至是政府停摆,福山称之为否决政治(Vetocracy)。
按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及《政治秩序与政治腐化》两书的说法,健全的现代国家,均具有三个必要功能,即有效的政府(即行政部门),法治与究责,具体而言,在组织便是行政、司法与立法三大机关。一般人均认为,这三大功能与机关是建立在三权分立,也就是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横向相互制衡基础上的理念与制度安排。
在来20世纪总的趋势是,在这三权中,行政权在不断扩大,以至于出现行政权独大的现象,特别是在实践英国式议会内阁制的国家,可美国的特例性在于,三权分立持久不衰,甚至有司法部权力不断扩大的趋势,而这个非民选的司法,也常被指责具有反多数决(Anti-Majoritarian)的特色。
伸言之,由总统提名,参议院认可的高级法官(或其他高级政务官与官僚)虽非民选,可却常能为民作主,裁定许多未必与民意相符的判决。
同理,美国的立法机关也仅是最高的立法,而非权力机关。为了贯彻三权分立,总统可以否决国会的法案,而国会又可以再以2/3的票决,否决总统的否决。释而言之,行政(总统)与国会虽各司其职,可又共享部份共同权力。在这种情况下,若出现行政与立法出现两极化,政策便出不了台。
同样有趣的是,在中期选举(也就是国会议员选举)中,常出现执政党(即行政首长所属的党)输多赢少的常,以至于执政党常以少输为赢来自我安慰的怪现象。
民主可以买卖?
至于总统的产生,也是透过间接而非直接选举产生,即人民选出538位,选举人Electors(通称为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再由这538位选举人选出正副总统,得到270票或以上者,便胜出。这就出现了得到最多人民选票者,可能败在选举人手中的不民主结果。(如Al Gore败在小布什手中)。这个课题虽已争议多年,却无改进。
这些制度设计显示出,美国的有产阶级出身的开国元老与制宪者,并非对人民主权与多数决(Majoritarian Rule)全抛一颗心,而是精心设计防止出现多数人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出现,以免他们的自由与财产被劫富济贫掉。有者则认为,这制度可保住美国的创富力。
美国法院取消个人与公司政治捐献的金钱限制,便被批评为在出售民主(Democracy on sale),也就是民主是可以买卖的。
实则,富豪阶级也担心民主不能买卖,因为,这将削弱他们的权力(影响力),而金钱便是一种有效的影响力。也因此,不少人,如异议大师抗士激(Noam Chomsky)便直接指出,美国的掌权精英只要形式上的民主,而害怕多数决的真民主!
之所以,不同立场者有不同的看法,自鸣捍卫自由的保守主义者(保守英美的古典自由主义)则认为,民主必须受到法治的制约,以避免多数专制,而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也是资产阶级出身,他们对民主是持有一定的警戒的,特别是害怕财富重分配的民众(粹)主义。也因此,他们把宪政与法治定在很高的位置,可说是一种自由为体,民主为用的民主是为自由服务的,自由高于民主的思路。
他们虽相信人人生而平等,也相信人生而有别。虽在人格上平等,可在社会经济、能力、价值观努力,运气等方面有差异。因此,他们也很反对结果的平等(Equality of Result),只强调机会的平等,而坚决反对过激的财富分配。对他们言,左派的社会公正并不公正,是在剥夺人的努力的成果。这就涉及了复杂的平等观、自由观、公平观。
也因此,自称捍卫古典自由的保守主义者,也就是主流掌权集团,注重制衡多过的数决,三权分立,两院制,联邦制的权力,纵向制衡、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违宪审查、司法独立与司法精英主义、有限政府(限定政府的职能范围,特别是社会职能),著重民间权威(而非政治权威),突出市场的作用,要政府多注重止恶,而非扬善的职能(人有自由选择权),强调民间自愿性慈善行为而非福利国,主张济贫应出于施赠者的美德而非一种穷人的权利等,便成了主流价值。
在发达国家中,福利最差,穷人最多,制衡政府权力最有力,对工会最不友善,利益集团与游说最活跃,最坚持政府是必要的恶,而非必要的善的是美国,是事出有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