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28日讯)苹果与三星(Samsung)互告侵权的陈年官司再有新进展,美国上诉法院周五裁定三星胜诉,驳回陪审团责令三星须向iPhone制造商苹果支付1.19亿美元(约5.04亿令吉)赔偿金的判决。
综合报导,美国联邦上诉法院26日的判决结果,推翻了先前三星得支付1.19亿美元赔偿的判决,不但明确指出三星在“快速连结”(quick link)专利上,并没有侵犯苹果的状况。上诉法院三位法官更提到,由苹果提出的另外两项专利侵犯“滑动解锁”(slide-to-unlock)、“自动文字修正”(auto-correct)实属无效。
不过,联邦上诉法院维持陪审团有关苹果侵犯一项三星专利的判决,因此苹果还需判赔偿三星15.84万美元(约66.84万令吉)。
三星透过声明说:“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判决不应核发苹果2项专利,我们非常高兴能够翻案成功,赢得上诉。”
三星还说:“今天的裁决使消费者赢得更多选择,将把竞争从法庭拉回到市场。”
此外,《Fortune》报导指出,苹果还侵犯了三星一项专利,对此苹果和三星都没有表示任何评论。
从2011年开始,苹果便对三星展开了专利诉讼,最初要求三星必须为专利侵犯赔偿25亿美元。而去年12月三星决定以5.48亿赔偿苹果,以平息双方专利权争议时,苹果却继续展开诉讼,追讨另外一笔1.79亿美元的赔偿。至于上一次的诉讼判决,则宣判三星必须赔偿苹果总计1.19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