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8岁女童获养父母办理领养程序后,成功申请大马公民权。
8岁女童的父母分别是王金德(57岁,从事服务业)及陈慧燕(45岁,家庭主妇),两人在2016年通过朋友的介绍,领养一名女婴。
陈慧燕透露,女婴在槟城政府医院出生,当时朋友指女婴生母面对经济问题,因此通过朋友抱回女婴抚养。
“我们没有接触过孩子的亲生父母,但拿到孩子的报生纸后发现,只有母亲栏目填写了名字,却是bukan warganegara (非公民)。”
她说,孩子渐渐长大,却面对公民权问题,无法贷书也没有办法办理国际护照出国,未来也将面对升学等问题。
“因此,我们在孩子3岁时开始到内政部为孩子办理公民权申请,多年没有下文后,去年再向公正党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寻求协助,终于在今年7月初接获好消息。”
王金德与陈慧燕今日在潘伟斯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分享为女儿申请公民权的经历。
两人开心表示,很庆幸女儿的公民权申请能那么快获得批准,终可放下心中大石。
王金德透露,在为女儿申请公民权前,已先通过法庭及福利局家访等程序,成功合法领养女儿。
“我们在整个申请过程都是走合法途径,虽曾听闻有人通过‘跑腿’申请,但孩子在12岁申请大马卡时或会因此出现问题,所以我们还是选择走正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