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 男子为电子烟集团包装货品并贴标签,赚取一个月2000新元(约6960令吉94仙),开工一个多月后在突击行动中落网,被判入狱8个月和罚款4000新元(约1万3921令吉88仙)。这也是新加坡迄今最大的电子烟和相关配备走私案。
被告陈平康(28岁)共面对8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的控状,周二(16日)承认其中两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2023年3月28日晚上,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和新加坡警察部队在三巴旺一带蒙特利连路的多层停车场展开突击行动。执法人员后续跟进,隔天就查到位于文礼的仓库,起获13万4040个电子烟,以及6万零552个电子烟烟弹,这些货品的市价约为312万1328新元(约1086万3688令吉46仙)。当时在仓库的被告与数名同伙当场被扣押。
调查揭露,被告是马来西亚新山一家电子烟店铺的常客。 2022年11月,他在店里被介绍给一名叫“伊凡”的男子,也被告知在新加坡可以向伊凡购买电子烟。
伊凡过后为被告介绍一份时薪20新元(约69令吉61)的包装工作,被告于是从2023年2月开始为团伙在仓库打工,每月赚取约2000新元。
被告的主要工作是包装电子烟和相关产品,贴上标签后,再把这些货物放上一辆货车。这些货物接著会被分送到送货员的手上。完成工作后,被告便可到马来西亚的电子烟店铺领取2月份的薪水。
当局在3月29日突击仓库时,从另一名同伙施宏建(22岁)起获5台台手机、一台手提电脑、4张电话卡,以及一张记忆卡。当局分析这些设备后,发现里头详细记录在不同平台如Telegram和WhatsApp收到的订单、金额、支付方式等信息,这些收益过后都被转入马来西亚的银行户头。
施宏建称,把资金转移到马来西亚,是因为供应商在马来西亚。
控方指出,这起案件涉及大量电子烟和相关配件,且是跨国集团。被告明知电子烟在新加坡是违法的,但还是替团伙工作,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10个月,以及罚款4000新元。
施宏建早前已被判坐牢10个月和罚款1万6000新元(约5万5687令吉52仙),两名负责送货的男子杨伟锋(27岁)和莫哈末哈利(23岁)分别被判罚款9000新元(约3万1324令吉23仙)和8000新元(约27万843令吉76仙)。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