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 民政党全国副主席邱孝利反对,政府拟议落实遗产税,因为这种税务相当于双重征税,加重拥有产业的国人负担,且会让社会问题加剧,加大民众在国外置产的比例,从而影响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
他说,在我国废除遗产税之前,凡是超过200万令吉的遗产,政府有权征收0.5%至10%的遗产税,现如今物价涨幅之大,在经济低迷的现在对于需要转让产业的人就会是致命打击。
“一般上,我国家庭都会购买一些产业进行升值或准备传承给下一代,且产业的价值将会随著国家的通货膨胀也跟著改变,往往产业的起伏都会非常大,加之产业税的征收是以当下的产业价值为估量,若拥有者无法缴付相关税务,相关单位将会充公该产业。”
他指出,我国在1991年就已经废除遗产税,因该税将对中产阶级家庭和小企业家产生不成比例的影响。
邱孝利今日发表文告,反对政府落实遗产税。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日前报导称,遗产税是政府拟议在2025年财政预算案中推出5项新税之一,以扩大政府的税收来源,从而提高政府的收入。政府可能在即将召开的国会会议上提呈遗产税的法案,以寻求国会通过,落实这项新税制。
邱孝利认为,遗产税实际上是在对通货膨胀征税。如果纳税人努力工作,按时缴税,并用剩馀的钱投资于房地产、商品和股票等各种资产,在纳税人去世后,这些遗产要缴纳遗产税,对于民众而言,根本不公平.
“按照征收遗产税的逻辑,若年迈父母欲将屋子或其馀产业转给孩子,但是在转名前却必须缴纳遗产税后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如果无力支付税款,政府可能会没收该财产,导致无家可归的状况发生。”
他促请,政府必须停止恢复遗产税的打算,因为这根本无法让国家受益,只会让更多富人走向国外置产,从而有可能打击我国的经济,得不偿失。
邱孝利说,自1941年以来,该税经历6次改革。 1984年起分为3个阶层,即0%、0.5%和10%,同时对价值低于200万令吉的遗产不征税,对价值超过400万令吉的遗产征收最高税率。
他指出,1991年11月1日,遗产税法案被废除,结束50年遗产税制度,但是这项税收与行政和合规成本相比,相比来说是非常低的,因此根本没有必要恢复遗产税的合适理由。
“根据《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遗产税》报告显示,在24个拥有遗产税的OECD国家中,这些税仅占整体税收的0.5%,如今许多国家已取消这些税,目前东盟国家只有泰国和越南有这些税务的存在,许多的已开发国家都是已经废除了相关事项。”
他表示,这种税制只会导致所得被课税两次:一次是赚取所得时,第二次是过世时。
“遗产税几乎完全依赖国内资本和资产,如果透过恢复了遗产税,国人购置产业的可能性就会减少,更甚者会影响年轻人创业的打算,并有可能遗产税导致许多户家庭陷入巨大的经济压力,其实面对进退两难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