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越堤族满心欢喜计划在今年结婚搬入新居,不料新居装修工程仅完成40%,而怒告有关承包商到消费人仲裁庭,要求承包商退款。
30岁的迪瓦加尔在新加坡从事绘图员,去年聘请来自哥打丁宜的房屋装修商,来装修位于乌鲁地南南亚花园(Taman Bukit Jaya)的单层排屋。
据《星报》报导,迪瓦加尔在消费人仲裁庭外受访时说,有关装修工程5万8000令吉,包括安装新的混凝土围墙、更换屋顶、建造额外的浴室、拆除墙壁和瓷砖,原本是于去年5月24日展开,并应于去年8月5日完成。
他于去年5月24日、6月6日及6月13日分三次支付3万5,000令吉,其馀款项在工程完工后才交付。
他透露,他计划在今年底结婚,并在新居展开婚姻生活。
迪瓦加尔说,承包商和他的4名外籍劳工确实在5月24日,开始装修工程。
随后承包商没有出现,包括声称因下雨而无法施工,以及建筑材料尚未到达。
“我请求住在附近的朋友帮忙监督,我甚至请假到现场突击检查。”
迪瓦加尔无奈表示,因为工程进度缓慢,他在指定完工日期的前一个月,要求承包商出示所用建筑材料的收据。
他称,承包商所花的金额与他所支付的金额不符,承包商只完成了工程约40%,他最后终止承包商的服务。
他于去年12月31日聘请了一名新承包商,额外支付了2万1700令吉,以便在今年华人农历新年前完成装修工程。
迪瓦加尔向消费人仲裁庭提出3万5000令吉的索赔,但仲裁庭主席李志庭(译音)裁决时说,由于装修工程已完成40%,因此只能判给他已付款额的60% 。
被告并未出席听证会,但仲裁庭裁决被告,必须在两周内向原告支付2万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