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柔佛州议会制衡方领袖曾笳恩反映,每一位柔佛制衡方州议员,手上都有无国籍孩童的个案,有的个案等了将近9年都还在处理中,有的则在3年内就有结果。
他说,公民权课题如同雪球般越滚越大,促请内政部尽快正视上述问题,同时缩短与统一各地区的申请等候时间,莫让苦盼一纸公民权的孩童,错过申请的黄金时期,甚至让他们以及他们的父母带著遗憾过一生。
曾笳恩也是民主行动党士都兰州议员及柔州秘书,日前率领柔州制衡方众州议员拜访国民登记局柔州总部后,今日发表文告,作出上述透露。出席者包括优景镇区州议员阿米拉、士乃州议员黄勃扬、明吉摩州议员周忠信、东甲州议员黄俊历、利民达州议员黄火可卿。
曾笳恩感谢,国民登记局柔州局长苏丽娜等人针对相关课题所做出的回应与解释。
“根据苏丽娜的解释,所有公民权的申请一律由总部处理,柔州分局扮演的角色是接纳相关申请,并按照标准作业指标,在7天内上交至总部。”
他指出,根据国民登记局的条规,公民权的申请若被拒绝,可以再申请,前提是之前的申请必须有结果,然而,一些申请者即使想要做新的申请,无奈原有的申请迟迟没有结果,只能一再苦等。
曾笳恩说,制衡方议员了解公民权涉及国安以及婚姻的合法性,在马来西亚,婚姻若涉及外国人,双方必须在孩子诞生前完成马来西亚政府承认的婚姻注册程序,否则出生后的孩子,将无法获得马来西亚国籍,报生纸将会显示“无国籍”的状态。
他坦言,许多无国籍孩童的个案涉及家庭与社会问题,有本地人在马来西亚已有婚姻,却和外国人生下孩子,孩子就成为这类问题的牺牲品,这也是为何内政部严正看待无国籍个案的申请。
“我们了解内政部以非常严谨的态度处理无国籍个案的申请,但这些孩童基本上是无辜的,希望内政部能调整申请的准则。”
他指出,内政部根据联邦宪法15A条款处理无国籍孩童的公民权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条款只适用在21岁以下的申请个案,一旦事主超过21岁,就不能在该条款下提出申请,也意味著申请之路将更加艰难。
“据我们处理的经验以及相关部门的献议,无国籍孩童可尝试寻求生母祖国大使馆的协助,要求先取得生母祖国的国籍。打个比方,若无国籍孩童的生母是印尼人,生母可尝试寻求印尼领事馆的协助,先为孩子争取印尼国籍,之后申请马来西亚长期逗留准证,再进一步申请永久居留证,也就是俗称的红登记。”
另一方面,曾笳恩透露,今年起,制衡方议员将会集体拜访各政府机构,传达民声,以及反映他们手上的个案,扮演好人民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协调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