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 柔佛州摩托车商公会会长拿督斯里陈金福强调,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客工,只要不是居住在新加坡,而车辆逗留新加坡的时间不超过18小时,仍可在新加坡驾驶外国注册车辆。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LTA)最近宣布“旅居新加坡的工作准证持有者,不能继续在新加坡使用外国注册车辆”,而此消息一公布,引起各方误解,以为新加坡陆交局修改政策。
他解释,有关政策并非改变而是还原,事缘我国因疫情,在2020年3月开始封锁边境,而当时持有工作准证的大马公民仍继续在新加坡工作。由于无法如过去般往返,新加坡陆交局为方便这群外籍人士,允许他们在新加坡使用外国注册车辆,而这项法令的通融期在今年6月30日结束,有关部门恢复疫情前的政策。
“这导致许多人误解,以为大马客工不能驾驶马来西亚注册车辆入境新加坡,有些人甚至考虑在新加坡考取驾驶执照并投标拥车证购买新加坡注册的车辆。”
陈金福进一步指出,新加坡路交局从7月1日起,把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措施调整回到疫情前模式,只要不是居住在新加坡的工作准证持有人,且符合所规定的条件,即可在新加坡驾驶外国注册车辆。
他说,有关条件包括:驾驶者必须是外国注册车辆的车主、车辆须拥有有效的车险(包括第三方保险)和路税、必须持有有效的自动通行卡(Auto pass)、驾驶者不居住在新加坡,以及车辆每天逗留在新加坡的时间不能超过18小时。
他举例,若一位居住在新山的越堤族清晨6时入境新加坡关卡,并在当天晚上12时之前离境新加坡,是法令允许的。
“至于拥有新加坡居留许可(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的大马公民,则不可以在新加坡使用外国注册车辆,而这也是新加坡移民局向来既有的规定。”
他表示,该会希望各界人士,尤其是在新加坡谋生的大马朋友了解,有关政策并非改变而是还原,希望大家能够依法继续驾驶出行,安心专注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