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基于1974年道路、沟渠和建筑法令,以及1984年建筑物规范条例已不合时宜,行动党哥打叻沙玛纳州议员刘志俍建议修改,以加强社区的防火安全措施。
他表示,根据上述法令和条例,并非所有店面都需要申请和安置灭火器,而是只有特定面积和风险较高的建筑需要。
“这是我向马六甲市政厅秘书拿督苏莱曼阿丹了解后,得到的回应。但这已是多年前的法令,我认为已不合时宜。为了以防万一,我们还是需要鼓励所有商家,甚至是住宅区的居民,最好都能自备一个灭火器。”
他说,本身在数天来走访甲州老街,收集资料时,有部分老街坊坦言,在看见上周发生的火灾事件后,开始为整个社区的建筑物安全感到担忧。
“希望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能够检讨和修改相关法令和条例,以让建筑预防火灾的设备与措施更加完善。无论如何,我也会把老街的建筑和应有的防火措施带入州议会内讨论。”
刘志良是今日走访观音亭街展开民调时,如是表示。
当地居民兼商家张瑞清指出,由于本身经营杂货店,所以需要安置灭火器,他曾使用灭火器,拯救附近的夜市小贩。
他也坦言,上周的老街发生的火灾事故,令他对老街的建筑和防火安全感到担忧。因为数年前,其店外的电线也出现过火花,所幸及时发现,没有酿成大火。
他认为,灭火器确实很重要,尤其老街都是半砖屋建筑,也没有后巷。虽然他所居住的单位,在数十年前,就接获地方政府通知,要开辟一条后巷,增设多一个出口,以策安全,惟有关计划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