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民主行动党柔州州委巫程豪促请,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调查,父母亲和合法监护人允许儿童凌晨3时在大道骑乘非法蚊型脚车,暴露在可预测的危险下,是否犯上疏忽保护孩童的罪名?
他说,根据上述法令第31项条文,如果父母亲和合法监护人,在疏忽或知情下,忽略儿童福利、遗弃儿童或让儿童暴露在生命危险之下,是可以被提供上法庭。如果被定罪,可以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
巫程豪今日发表文告,呼吁警方展开调查,禁止儿童在公路上的危险行为。
他表示,沈可婷被新山高庭定罪鲁莽开车案,正在进行法律上诉的过程中,因此对于法律程序的细节,让法律专家去审核评论。
“对于政治界的同僚们,我奉劝不要以民粹作风,来讨好年少无知的青少年。蚊型脚车不但是非法,也对个人和公众构成危险,但这也显示著我们青少年缺乏基本纪律,也显示我国教育制度的失败。这不但是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的社会价值观的堕落。”
他不认同,希盟政府时期,时任体育和青年部长赛沙迪不但不劝阻蚊型脚车手危险和犯法的举动,并且还微笑和鼓励他们非法和危险的行为。
“难道高速公路和没有安全设施的脚车是训练国家脚车手的安全场地和方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