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希盟林鲁候选人阿斯里的投票站代理早前在提前投票时,遭禁止进入投票站引起公正党不满,公正党甲州选举行动室提出6大诉求,要求选委会工作人员遵守选举法令,勿擅自行事。
公正党副宣传主任玛尼瓦南今日发文告表示,当天投票站主任是基于阿斯里的投票站代理的委任状,没有获得候选人签名,因此禁止该名代理进入马日丹那警局的投票站。
但玛尼瓦南说,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5条文,投票站代理的委任状可由候选人或代理自行签署,因此投票站主任不应阻拦阿斯里的投票站代理。
“投票站主任异常的行为,已侵犯了一名候选人在法令下所拥有的权利。”
无论如何,他说,选举主任已于11月17日一场与投票站代理的会面上,针对有关事件作出道歉。
他提出6大诉求,希望选委会正视此事件,确保不再重演,这些诉求包括撤换该名违规的投票站主任,不让他于11月20日投票日当天执行任务,并委任懂得选举知识的人士工作。
他也要求所有选委会工作人员,包括选举主任、副选举主任、投票站主任,在执行任务时遵守选举法令。
“我们也要求选委会总监给投票站主任严厉警告,勿自行设立或创建自己的法令。我们也促请选委会总监在20日投票日前,给予所有工作人员有关选举法令的讲座。”
他也要求选委会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尊重所有候选人和政党的权利。
“第六点,我们要求在马日丹那警局投票站工作的选委会总监或选举主任,公开向有关候选人、代理和林鲁选区所有选民道歉。”
早前在提前投票日当天,希盟林鲁候选人阿斯里的投票站代理莫哈末阿巴里在早上8时,正准备进入位于马日丹那警局的投票站见证提前投票的程序,却遭到投票室主任的阻止,要求代理出示选委会的委任状,实际上根本不需要该委任状。阿斯里较后不满,并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