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新山福林园一间商店无执照销售家用煤气,遭柔州贸消局检举,现场充公92个液体煤气桶、一辆载满煤气桶的罗里和3辆摩哆,总值2万6800令吉。
柔州贸消局局长莫哈末哈尼占透露,当局日前接获民众投报,花了4个小时搜集足够的证据,在7月31日,上午10时展开取缔行动。
他表示,当局共派出10名执法人员前往福林园的一间店屋进行检举。据调查,该间店是在半年前开始,在没有获得营业执照下批发和销售及储藏液体煤气桶。
莫哈末哈尼占今日发表文告,披露上述取缔成果。
他说,当局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下采取行动,充公92个液体煤气桶、一辆载满煤气桶的罗里和3辆摩哆,充公总值2万6800令吉。
“执法人员也在现场扣留一名30岁巴基斯坦人士协助调查,对方相信是协助载送煤气给顾客。”
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下,违例者将面对最高1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将面对最高3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例例公司初犯者罚款最高200万令吉,重犯者罚款最高5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