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马青全国社会运动局主任兼丹绒比艾区团团长邢智立表示,“租借”银行户头于他人使用具有相当大的犯罪风险,为此劝请民众不要因小失大而成为不法集团的代罪羔羊。
他指出,不法集团通常使用多个银行户头掩人耳目,企图通过多次银行转账进行非法交易和洗黑钱活动,阻碍警方追踪犯罪源头与幕后主脑。
他披露,日前他接获两起有关“租借”银行户头的求助,求助者表示本身户头被警方怀疑涉及非法洗黑钱及欺诈,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转移、欺诈或隐瞒财产)条文进行调查。
邢智立进一步披露,根据求助者的资料显示,这两起案件的每一次转账款项数额从300令吉至1万令吉不等。
“据悉,求助者是收到电话及网络赚外快的广告,填写个人资料后收到‘租户’的联系,同意将银行户头租借给对方。求助者也把银行存折,提款卡,网络转账密码等资料交给对方,对方则答应每个月支付400至500令吉作为户头‘租金’。”
“求助者表示他们谨希望通过租借银行户头赚取外快减低生活压力,并坦言他们对相关银行户头的交易对象及交易数额毫不知情,也不晓得此举将导致他们背负洗黑钱与欺诈的罪名。”
邢智立表示,类似的案件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或者《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提控涉案者。
为此,他提醒民众应引以为鉴,切勿因小失大,并呼吁民众若收到类似的银行户头“租聘”广告应该立即向警方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