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抗争近13年,新山士都兰51户实里达原住民终与答辩方达致庭外和解,获得柔佛土地与矿物局、原住民事务局总监及新山土地局三造赔偿520万令吉的征地费用。
新山民事高庭今日下午针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原住民代表科拉拉(39岁)在代表律师陈宝莱的陪同下,出庭聆听法庭的判决。
陈宝莱在法庭外向媒体表示,答辩方多年来拒绝与其当事人会面,其当事人终于在本月17日得与答辩方三造,即柔佛土地与矿物局、原住民事务局总监及新山土地局会面进行商讨。
她表示,她在会上向答辩方重申本身当事人的权益,及他们急需土地赔偿金展开新生活,获得对方积极回应。
“由于已和答辩方达成庭外和解,因此今天法官的宣判很迅速,也没有引起新的争议。”
据了解,基于诉辩双方达致庭外和解,新山民事高庭法官史美珍判决,答辩方三造需赔偿诉方520万令吉,同时诉辩双方各自负担堂费。
此外,法官也在会上叮嘱诉方好好利用赔偿金,重新规划原住民村。
科拉拉在庭外受访时对案件进展表示高兴。他说,抗争近13年,案件得以了结,令他与其他原住民感到松了一口气。
“我对案件了结感到松了一口气,并感谢上苍聆听我们的祈祷。”
实里达原住民村原本坐落在新山士都兰免税区中心附近,1993年因该处要发展而征地,居民被迫迁往瓜拉马晒居住,却未获政府赔偿,新居住地兴建的教堂也被政府拆除。
原住民2008年入禀法庭,向柔土地与矿物局及其他两造,申请教堂、土地割名及原住民习俗地的赔偿,获得法庭宣判胜诉,但至2019年,州政府及土地局却未执行法庭判决。
原住民2018年收到柔佛州土地及矿务局的通知,提供每户家庭5000令吉的赔偿,并非履行估价土地的任务,原住民无法接受,因为根据1993年的土地估价为2300万令吉。
2019年6月3日,原住民在代表律师陈宝莱的陪同下入禀高庭,申请职务履行令(Perintah Mandamus)及强制要求涉案三造执行高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