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 柔佛州华人神庙总会会务顾问陈聪明披露,任何建庙计划必须经过土地局、地方政府与13个政府部门审查,之后再获得州安全理事会的支持,再经过土地局提交给州政府批准才能正式通过,否则将无法获得合法神庙地契。
他强调,神庙理事会必须确保在建庙之前,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建庙蓝图,同时经历上述相同程序,其后神庙理事会才可以开始建庙工程,及获得神庙入伙安全使用准证。
“惟有依据正常程序申请并获得批准建庙的庙宇,才能确保未来不会面对政府之各项条例所刁难。”
陈聪明是于日前,出席柔佛州华人神庙总会周年庆慰劳宴仪式,针对建庙与政府条令申请架构一事发表谈话。
他说,任何神庙在兴建前必须确保成功将土地转换为庙地,之后才将图测呈交地方政府。一旦批准建庙后,也需确保取得入伙证,才可获得申请水电供应,程序上与一般屋业发展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神庙必须经过州安全理事会及13个政府部门审核批准。
他强调,神庙建设地点应避免地处清真寺或马来甘榜,此外也需确保建筑高度不会高过当地清真寺,以对伊斯兰教展现尊重。
较早时,柔佛州华人神庙总会会长拿督张锦昌也在致词时表示,于去年申请注册的马来西亚华人神庙总会,一旦获得社团注册局批准,将能为全国神庙单位争取更大的福利。
他指出,马来西亚华人神庙总会是在柔庙总前任会务顾问已故潘正良的倡议下筹办,柔庙总耗尽4年半时间于全国进行巡回招揽,直至去年3月28日成立筹委会,同时正式向社团注册局提出申请。
他强调,大马独立63年来从未有过全国性神庙总会,因此马来西亚华人神庙总会若获准成立,对全国神庙将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旅程碑。
他希望,马来西亚华人神庙总会早日成功获得注册,成为全国神庙谋取福利与权益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