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柔州警方昨日逮捕47名违反行动管制令的人士,他们的年龄介于18岁至56岁。
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透露,自3月18日实施行动管制令,截至昨日,柔州警方共逮捕3591名违反行动管制令的人士。
他表示,所有违例者将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警方执法)、刑事法典第270条文(可能散播危及性命至疾病之疏忽行为)、199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22(b)条文和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第3条例下接受调查和提控。
阿育甘今日发表文告,发布上述数据。
民众若抵触199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22(b)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定罪,并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若抵触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条例者,可在相同法令第11条例下定罪,罚款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