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柔州昨日有31人违反行动管制令而被警方逮捕,比前一天的64人被捕,减少100巴仙。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表示,被捕者年龄介于17岁至55岁不等。
“从3月18日至4月30日,已有3503人因违反行动管制令而被警方逮捕,当中2628人已被提控上庭。”
阿育甘今日发表文告,发布上述数据。
他说,所有违例者将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警方执法)、刑事法典第270条文(可能散播危及性命至疾病之疏忽行为)、199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22(b)条文和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第3条例下接受调查和提控。
他透露,民众若抵触199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22(b)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定罪,并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若抵触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条例者,可在相同法令第11条例下定罪,罚款1000令吉。”
阿育甘表示,民众进入第四阶段的行动管制令,警方希望民众宅在家,配合政府的指令。同时,警方将将继续严格执法,以达官民合力抗疫目标。
他说,柔州警方希望社会各阶层人民都给予合作,行动管制令期间待在家里,若发现有人违反行管令,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
“公众若有任何疑问,或举报违例者,可致电柔州警察总部热线(07-2212999)或至附近警局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