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0日讯)学校假期马六甲旅游区除迎来国内外游客,也有不少未成年的学生趁著假期在旅游区兜售物品。马六甲福利局吁请家长扮演好监护人角色,勿让未成年的孩子在旅游区兜售物品,因为此举已经触法,为人父母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马六甲福利局局长柏哈努丁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强调,福利局都有与其他相关单位在旅游区展开执法行动,并常发现有未成年男女在马六甲中央县的旅游区兜售物品。
他指出,根据数据显示,在去年的执法行动中,共发现5名年龄介于10岁至14岁的女生及3名年龄介于7岁至12岁的男生。而于今年至11月,则发现7名女生和5名男生,年龄介于7岁至14岁。
“而且,这些被发现在兜售物品的小孩,都是‘重复’案例。他们来自穷苦家庭,我们已多次警告他们的父母但没效。对于重复个案,我们会把小孩安顿在福利局中心。”
他表示,事实上,警方是有权援引2001年孩童法令第32条文对付父母。
“该条文阐明父母利用孩子在任何街道、住所或地方行乞、接受施舍,无论是否有唱歌、表演或兜售产品;进行非法兜售彩票、赌博或任何伤害孩子健康和福利的不良活动,罪成者可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无论如何,柏哈努丁说当局将透过各管道提升父母及大众这方面的醒觉意识,包括展开醒觉运动。
《东方日报》记者走访旅游区,在古城门发现两三名未成年的男孩分别向游客兜售已切片的包装水果、小孩玩具等,游客也掏钱购买。
律师吴汉坤表示,15岁以下的少年,如果是要打工分担家计而工作是能被接受,但条件是为自己家人工作,不是在外人地方打工,也不能是危险行业或太辛苦的工作。
他认为,如果父母能够工作,但懒惰不工作,而靠小孩打工赚钱,就是触法。
此外,家长彭盈盈认为,在父母知道情况下赚取外快帮补家计是可以接受,前提是不涉及非法买卖、不在上课时间经营及在安全的范围。
她说,虽说让孩子工作,可以了解赚钱不易,也能学习用不同语言,不过父母应从旁督促,她无法接受在马路上向车内的游客兜售物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