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 废轮胎回收厂两名业者和一名罗里司机涉及巴西古当金金河化学污染案件被控,案件今日过堂,新山地庭法官谕令案件5月23日再次过堂,以便控辩双方呈交文件手续。
主控官法拉诺阿祖拉副检察司则向法庭申请,将3名被告与最新一名被控的废轮胎回收厂新加坡籍负责人沈伟德(49岁)案件合并同时审讯,获得法官批准。
今日现身法庭的是新加坡籍被告王竟超(译音,34岁)、马来西亚籍被告叶勇亮(译音,42岁)及印裔罗里司机玛利达斯(35岁)。王竟超和叶勇亮两人身穿白色上衣,上午9时前就已抵达新山地庭等候开庭。
身为巴西古当一间废轮胎回收厂负责人的叶勇亮及王竟超被控于今年3月7日,凌晨12时01分,伙同玛利达斯在巴西古当马赛城1路的扩桥工程地点,利用罗里和油槽箱运载并倾倒根据环境局准则下会污染环境的油渍废料进入河内。
3 人上述行为被控抵触1 9 7 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 4 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42条文同读,以及相同法令第34B(4)条文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此外,叶勇亮及王竟超也分别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的空气素质条例(2014年修正)面对8项指控,以及在规范废料条例(2015年修正)下面对7项指控。
王竟超被控初期遭新山地庭指示不得保释,辩方律师上诉至新山高庭,获高庭法官推翻地庭决定,批准王竟超在两名大马公民担保下,以25万令吉保释候审,同时必须于每月的15日,向巴西古当警局报到,直到审讯结束。
此外,高庭也批准叶勇亮的保释金,从25万令吉降低至15万令吉。玛利达斯的保释金则获准从10万令吉降低至3万令吉,其余诸如交出护照及每月到巴西古当警局报到的保释条件,则维持不变。
据悉,今日过堂的案件是由警方提控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案件,及由环境局提控的15项控状。
叶勇亮及王竟超受询时披露,两人涉及的是独立个案,厂房只是遭环境局查封一个月,如今公司正在根据环境局要求重新提呈各项申请,一旦达标后,厂房可恢复运作。
此外,两人也声称,不认识被指倾倒废料的罗里司机,并指过去处理废轮胎化学物丢弃作业,都是委任承包商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