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 巴西古当金金河污染事件另一名新加坡籍废轮胎处理厂业主今天在新山地庭面控,惟被告否认有罪,法官允准被告以两名本地人担保下,以25万令吉保释候审。
此外,法官也要求被告每个月15日向巴西古当警局报到,直到此案审讯完结,案件择在5月23日过堂。
口戴口罩的男被告沈伟德(49岁,译音)是于今早9时07分,被警方带往新山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7日凌晨12时至1时之间,伙同同一家废轮胎处理厂的业主王竟超、叶勇亮及罗里司机马利达斯在巴西古当马赛城1路的扩桥工程地点,用罗里和油槽箱运载并倾倒,环境局准则下会污染环境的油渍废料进入金金河内。
上述行为,已经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第42条文同读提控。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被告在聆听完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阿米尔基于案情严重,要求地庭不允准被告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郑清丰则以被告身份只是该废轮胎处理厂董事,而且只是一名投资者,没有直接涉及该厂的实际运作,加上此案另三名被告也获得保释,因此希望法官能公平对待被告。
案件于今早约9时45分开庭,负责审理此案的地庭法官为贾来尼,主控官为柔州检察署的阿米尔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郑清丰。
据了解,被告是于昨日上午11时17分左右,自行前往斯里亚南警局自首,并立刻遭警方扣留。
柔佛副总警长拿督卡玛鲁丁发文告表示,警方已将调查报告呈交给柔州总检察署,并建议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条文提控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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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4日讯)巴西古当金金河污染事件在逃新加坡籍嫌犯,今日主动到斯里亚南警局自首!
柔佛州副总警长拿督卡玛鲁丁发文指出,在今日中午11时17分左右,金金河污染事件的49岁工厂负责人,自行前往斯里亚南警局自首,该男子为新加坡籍华裔。
他说,该名男子已被扣留,而警方已将调查报告呈交给柔州总检察署,并建议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第42条文同读提控被告。警方目前在等候柔州总检察署的指示。
他也提醒民众,不要进行任何破坏或污染环境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