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1日讯) 麻坡市议会严查宗教场所,发出通知书要求县内137间华人神庙和各类宗教组织在收到信后两周内,呈上社团注册文件和建筑物文件等,以证明本身是一个具合法地位的宗教组织。
为此,文打烟州议员黄益豪促请各神庙组织尽速提呈文件,同时他将率市议员会见麻坡县长哈菲芝阿末以商讨一个让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两周期限太短, 因为若要申请地契中的土地转换用途,需数年的时间。”黄益豪是于今午,联合麻坡市议员蔡伟明、峇吉里国会议员特别助理陈秋敏,会见麻坡市议会主席慕斯达化后向报界这么表示。
他说, 通知信已全部发出,涉及的华人神庙有137间,各宗教组织如教会和印度庙等则未知其数。
蔡伟明在记者会上说,通知书要求收到信的组织呈上至少3项文件,即社团注册局的注册号码,由市议会发出的建筑物执照和由土地局发出的地契。若建筑物是租用的,则必须呈上租约文件。
黄益豪说,据了解,这是县署安全理事会下的指令,市议会只是一个执行机构。
他说,文打烟州议员办公室已接到近20个神庙组织的询问,惟这些组织大多都有注册证和相关文件,问题不大。
冀延长呈文件时间
他表示,有关地契中的土地用途转换需要数年的时间,他将向县长要求延长呈文件的时间。
他说,据悉这也是全国安全理事会对各宗教组织进行的一项调查。
他说,该区国州议员办公室都会给予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
“还没有注册的,那先到社团注册局去申请,过后到市议会申请建筑物准证。有关地契的土地用途转换申请则需到土地局。”
麻坡以神庙组织出名,庙会活动也带动了市内的饮食业和旅游活动。
由麻市议会秘书阿兹敏阿未发出的通知书,其名目是不得再使用受批准以外的土地用途建筑物作为宗教膜拜场所,换句话说如果是住家或商业用途的地契,就不能充当神庙。
有关指令是援用1974年公路,沟渠和建筑物法令(133法令)发出,违例者的罚款额可高达2万5000令吉。若没有依规定期限处理,可另加每天500令吉罚款额,以天数计罚款额。
据了解,麻坡有许多神庙是建立在住宅区或商店内,更有有许多是没有任何注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