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士13日讯)非法集团以板厂掩人耳目,暗中经营非法液化石油气工厂,结果仅仅操作两个月,即被柔州贸消部执法组捣破,起获总值26万令吉的津贴液化石油气,事件曝光后,幕后老板已漏夜潜逃。
在幕后老板逃走后,出租给不法集团的板厂业者可能面对百万令吉的钜额罚款!
目前,不法集团输送液化石油气的手法已大大提升,一条输送管可同时从约30个桶抽取液化石油气,之后再吸入大大的气槽罗里,在短短两个小时内,气槽罗里就可以装满8万公斤的液化石油气。
贸消部今日所捣毁的工厂,是昔加末最大宗的非法液化石油案件,并成功逮捕一名40岁的印尼外劳,外劳坦承是该非法工厂的员工,他已经录供协助调查。
贸消部目前正在追查幕后老板的下落。
这间非法工厂座落在拉美士往三合港的甘榜乌沙哈再也,非法工厂位于板厂后方,有关集团是于两个月前,以每月1800令吉租金,租下此地作为液化石油气偷龙转凤的大本营。
柔州贸消部局长凯鲁今早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后向媒体指出,昔加末执法组暗中观察两周后,昨日趁不法集团将1300个津贴液化石油气桶运抵现场后,马上包抄工厂进行逮捕行动。
“贸消部当场起获1300个14公斤的津贴液化石油气桶、3套大吸管、10套液化石油输送管、工厂文件及一辆40吨的罗里。”
幕后老板不知去向
他指出,根据调查,此集团将津贴的液化石油气桶,输送到大气槽罗里后,以工业价格转卖给附近地区的工厂,比如麻坡、峇株巴辖、昔加末等地区。
凯鲁表示,目前14公斤的津贴液化石油气每公斤价格为1令吉90仙,而工业用途的液化石油气则每公斤3令吉40仙,一般上,一桶工业液化石油气售价180令吉至205令吉。不法集团以津贴价格的石油气转卖给工厂,从中牟取暴利。
“我们还在调查这间非法工厂,以什么价格出售津贴液化石油气。”
他说,由于幕后老板已不知去向,所以执法组暂时以板厂业者作为主要的调查对象,当局会援引1961年供应品管制法令第21条文及1961年供应品管制法令第20(1)条文或1974供应品管制条规来调查工厂出租者。
一旦罪成,涉案者可在1961年供应品管制法令第22(1)条文下被控,个人可被罚款100万令吉至300万令吉不等,或坐牢不超过3年至5年,或两者兼施;组织或公司可被罚款200万令吉至500万令吉不等。
今日的出席者包括柔州贸消部执法组主任阿里斯及昔加末贸消部执法组主任纳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