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新山分局执法组日前展开突击取缔行动,在新山、古来两地破获市值逾10万令吉的改装液化石油气,充公一辆罗里。
上述突击行动是本月5日至11日展开,涉案的两名商家涉及非法改装享有津贴的家用液化石油气至无津贴的工业液化石油气桶牟利。
该局执法官员在新山和古来两地的突击取缔行动中,共充公813个液化石油气桶,每桶重量介于12公斤至50公斤装,市值约10万5928令吉20仙,以及涉案的交易文件。此外,该局也在古来的突击取缔行动中充公一辆罗里。
柔州贸消局今日发表文告,发布上述取缔成果。
利用差价牟利
文告指出, 津贴家用液化石油桶的零售价为每桶26令吉60仙,50公斤无津贴工业液化石油桶价格约180令吉,两者价格差异巨大,因此不时有商家以身试法,企图谋取利益。
根据文告,由于涉案商家无法展示任何收藏液化石油桶的相关准证,抵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无持有官方文件非法携带/拥有统制品),并可与相同法令第22条文同读。
在此法令下,一旦罪成,个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罚不超过300万令吉会,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抵触此法令的公司则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重犯者则可被罚不超过53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