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新山4名选民入禀新山法庭,要求针对大马选举委员会今年3月所提呈第二次选区划分建议进行司法审核,并将大马选举委员会、该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欣及秘书拿督阿都甘尼列为答辩人。
一旦法庭批准此案进入司法审核,4名起诉人将正式申请要求法庭谕令选委会暂缓柔州选区划分工作。
4名起诉人包括范平东、黄祥銮、洪艳美及周文英,他们是以基于埔莱国席及士姑来州议席、振林山国席及彭嘉兰岭丁州议席在选区划分上违宪为由,入禀新山法庭要求司法审核。
上述4名起诉人本月6日向法庭提呈入禀书,今日在代表律师潘伟斯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述消息。
代表起诉人发言的范平东表示,选举委员会去年9月15日提呈首次选区重划建议,期间他与其他起诉人发现有关建议出现重大问题,于是提出抗议。
“尽管选委会去年12月召开听证会,惟从今年3月当局所发布第二次选区划分建议来看,选委会不但没有听取反馈,反而变本加厉,违反宪法条文。”
他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3章第2(c)条文规定,州内所有的选区选民人数必须大致上均等,除非是地理因素而能够例外。
幽灵选民占10%
“然而,根据最新选区划分建议,柔州最大的国席振林山(11万9175选民),与最小的国席拉美士(3万7568选民),人数相差近3.17倍,除非选委会学得是外星数学,否则这根本不符合‘选民人数必须大致均等’原则。”
他说,即便是选民人数第二多的埔莱国席(9万5980选民),与拉美士相比选民人数也相差2.77倍,这同样违反民选制度中“一人一票,票票等值”原则。
此外,范平东也说,联邦宪法第13章第2(d)条文则禁止选区划分不公,然而最新建议却出现“杰利蝾螈”(gerrymandering)般的划分,包括同一国席下的地区,却可归不同地方政府管辖,以及选民住址可相隔20公里之遥等。
他表示,他入禀法庭的另一理由是柔州共出现高达17万8887名没有住址的选民,共占柔州总选民人数的10.8%,这令人质疑该批选民是否是幽灵选民,选委会将依据何种标准确认这些选民属于哪些地区。
“在最新的选区划分建议中,选委会将雪兰莪州排除在外,这同样违反联邦宪法第13章下,西马半岛选区划分必须各州同步进行的规定。”
潘伟斯也是公正党柔州署理主席,他表示,他代表4名当事人入禀法庭申请司法审核,却“意外”地获得法庭快速处理,今已获通知案件将于7月3日聆审。
“一旦法庭批准此案进入司法审核,4名当事人将正式申请要求法庭谕令选委会暂缓柔州选区划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