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2日讯)威省市议员陈宗兴说,威省市政局自7月份开始强制4个领域业者租赁店铺前的停车位后,仅有3名业者在申请更新执照时一并租用停车位。当局从9月份开始执法至今,已发出26张250令吉的罚单。
他指出,492个单位中仅有3名业者在申请更新执照时一并租用停车位,尚有99名业者仍未更新执照。
他呼吁汽车零件、汽车维修、摩哆店及轮胎店业者尽快租赁店前停车位,以避免遭对付。
陈宗兴于今早召开记者会说,威省市政局早在5月份的会议上通过,强制6个行业,即汽车零件、汽车维修、摩哆店、轮胎店、廉价酒店及私人诊所业者,在6月份开始,必须租赁店前2个停车位。
他说,执行时有来自私人诊所及廉价酒店业者反映称,私人诊所在租赁时需要派员驻守并确定是诊所顾客才允许停车,这是强人所难。
诊所酒店豁免租赁
“至于廉价酒店业者则宣称,在将店屋改建成廉价酒店时,市政局已规定他们必须准备停车位,若停车位不足,则以每个停车位6000至8000令吉不等的款项取代,如今又要强制租赁停车位,无疑是双重鸠收费用。”
他在接获两方面业者投诉后深觉合理,随后在市局小组会议成功翻案,豁免私人诊所及廉价酒店强制租赁停车位。
他说,租赁停车位每个月价格为200令吉、一年2400令吉、若在更新执照时一并租赁一年可获得480令吉的回扣,强制租赁两格停车位需付费3840令吉,有业者申诉一次过付费加重业者负担,因此要求分期付款。“是否被允许分期付款,则需要带上小组会议讨论再定夺。”
他重申,强制相关业者租赁店前2个停车位,主要是因为商家在霸占停车位,导致消费者无处停车,将车停在路肩而遭开罚单或者锁车轮,进而引起消费者投诉,要求市局严管霸占停车位的商家。
他说,强制租赁停车位对业者而言也是好事,因为若有人将烂车停在业者的大门阻碍去路,那么相关业者不需要营业了,所以这个措施也会优先让业者申请租赁店前的停车位,保障业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