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巫裔男子指控柔州王储东姑依斯迈占有大股分的公司,影响柔州伊斯兰宗教局作出终止与其解除土地租约的决定,入禀起诉该宗教局及该公司,索偿近3亿令吉。新山民事高庭今日宣判男子败诉,需支付堂费共7万令吉,以及在取消租约期间内因非法占有土地而应支付的双倍租金。
资料显示,起诉人莫哈末里扎的独资经营Rimbunan Niaga公司于2011年向柔州伊斯兰宗教局租借一块位于哥打丁宜四湾的土地作为码头。2013年9月,贸消部与大马海事执法机构联合展开突击行动,在该处侦破当年全马最大宗走私柴油案,起获56万公升的走私津贴柴油以及有关用具。
柔州伊斯兰宗教局以莫哈末里扎触犯法律为由,加上发现后者没有遵守租约,私自将土地租给第三方,直接解除租约。
莫哈末里扎指控,突击行动报告被交到柔州王储办公室,导致柔州王储占有60%股分的OI Resources Corporation有限公司影响柔州伊斯兰宗教局作出终止租约决定。
他以柔州伊斯兰宗教局非法终止协议为由,于2014年4月24日入禀法庭索偿,要求两者支付2亿9132万8184令吉令吉赔偿及其他赔偿。
宗教局反起诉莫哈末里扎,除要求还回土地外,也需支付在取消租约期间内因非法占有土地而应支付的双倍租金。
支付双方堂费
此案昨日中午,在新山民事高庭下判,承审法官张西荣下判时说,由于莫哈末里扎毁约在先,柔州伊斯兰宗教局有权终止租约。
“由于莫哈末里扎无法有效证明,柔州王储占有股分的OI Resources Corporation有限公司影响柔州伊斯兰宗教局作出终止租约决定;相反的,上述决定是由该宗教局经多数理事同意后所作出,因此法庭驳回莫哈末里扎索偿。”
法官谕令,起诉人支付双方各3万5000令吉堂费。
此外,法官也批准该宗教局的反起诉,莫哈末里扎需还回土地及支付在取消租约期间非法占有土地而应支付的双倍租金。
OIResources Corporation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拉兹夫表示,柔州王储只是在知晓上述案件后,出于关心公众利益,希望柔州宗教局重新检视该租约,没想到因此导致该公司被起诉索偿。他接受并满意法官判决。
出庭律师包括莫哈末里扎代表律师莫哈末阿斯里和沙哈鲁丁、柔州伊斯兰宗教局代表律师拿督阿都拉舒葛和诺莎花旦及OI Resources Corporation有限公司代表律师彭功成及张雯琪。
据悉,目前身在国外的柔州王储昨日已获知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