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柔州总警长拿督万阿末披露,将新加坡报销车私运进入马来西亚的情况日益增加,更有匪徒利用新加坡报销车干案,警方将会加强执法且不排除与新加坡路陆交通局合作,以杜绝后患。
他说,警方是本月18日,傍晚7时20分,在昔加末一家咖啡馆拦截一名33岁华裔男子,该名华裔男子驾驶的奥迪轿车为新加坡报销车,警方在车上搜获一把手枪、一把散弹枪、17发点三八英寸特种弹及20发12孔径子弹。
“我们发现男子干案时所使用的轿车为报销车,并使用登记为国产奔舒娜的轿车注册号码在路上行驶。”
万阿末今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披露上述案件。一同出席的包括柔州刑事调查组主任拿督卡玛鲁查曼等。
他说,警方近日侦破歹徒以新加坡报销车干案,此情况若不及时遏制,将会导致罪案率迅速飙升。
发生意外保险不赔
“不法之徒把新加坡报销车运进马来西亚后,更换注册号码,赋予这些报销车新身份。然而,使用这些违规车辆是非常危险的举动,万一发生交通意外,将无法获得保险理赔。”
他也披露,为制止非法赛车活动,警方本月18日至20日,与陆路交通局携手展开取缔行动中,发现2名男子以假车牌驾驶新加坡报废车辆,警方援引伪造文件罪名逮捕他们。
“由于新加坡报销车在本地的情况日益增加,我已指示柔州各地的警方,多设立路检,取缔新加坡报销车。”
万阿末也提到,警方近来严厉取缔非法持有枪支案件,除了在昔加末发现该名33岁华裔男子持有枪械外,昨日凌晨1时40分,在新山甘拔士峇鲁路拦截两名年龄分别为39岁及48岁的伊班籍男子。
他指出,警方在伊班籍男子驾驶的国产花蝴蝶轿车上,起获一把自制散弹枪及6发12孔径子弹。“在东马卖枪与自制枪支的情况很普遍,但我们不希望此情况在柔佛州发生。”
他表示,3名持有枪械而被逮捕的嫌犯没有犯罪记录,他们涉嫌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非法拥有枪枝及自制枪枝而被逮捕。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警方与陆路交通局本月18至20日展开的取缔行动中,共发出195张罚单,警方发出118张,陆路交通局则发出77张,同时充公两辆轿车及9辆摩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