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公正党柔州主席哈山卡林因曾发表我国法庭犹如“袋鼠法庭”的言论,今日在新山地庭被控煽动罪,惟他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案件定于12月2日(星期三)过堂。
根据控状,哈山卡林被指于今年2月13日,晚上约9时,在该党巴西古当区部主办的集会上,发表带有煽动性的言论,因此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贴法官服袋鼠照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对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控状也指出,哈山卡林在推特及面子书上,曾上载一张身穿法官制服并戴著眼镜的袋鼠照片,并写上4000万令吉的字眼,此番留言也被指有影射大马法庭为“袋鼠法庭”之嫌。
哈山卡林在聆听控状后,否认上述指控,法官莫哈末哈尔达最后判定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并定案件于12月2日过堂。
哈山卡林的代表律师,也是该党署理主席潘伟斯受询时表示,他将在近期内致函予总检察署,除了要求将保释金降至1000令吉外,也要求原被控的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能更改为第499条文(毁谤)。
他解释,当时哈山卡林被警方传召问话时,是援引第499条文(毁谤)进行调查,因此希望有关被控的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能更改为第499条文(毁谤)。
资料档:不公平的法庭裁决
袋鼠法庭(Kangaroo court、Kangaroo trial)或被称作袋鼠审判,是一个英文独有名词,上述一词被称作为不公平的法庭审判或裁决。
袋鼠法庭一词源于19世纪的美国,当时一些法官在偏远地区巡回办案,其收入都来自办案数量甚至被告的罚金,因此将到处奔波办案而不重视公正的法庭,称为袋鼠法庭,美国最高法院在1967年的判决书中也曾使用这词。